6.2008年10月25日晚,济南市一位行人翻越护栏过马路时,遭到多辆汽车碾压,当场死亡。2009年7月12日海口市一名女大学生因为翻越护栏横穿六个车道,被交警拦下告知翻越护栏横穿马路属于交通违法需要接受处罚后,与交警发生口角,辱骂交警,抢夺交警摄像机准备砸在地上,同时还召来3名朋友与警方对峙,造成该路段严重堵塞。按照有关规定,交警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并予执行。这是海南首个因为横穿马路被拘留的行人。
7.2006年6月5日,北京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公众参与公益环保活动——“为了首都多一个蓝天,每月少开一天车”活动启动,包括车友、学校、社区、企业、媒体还有环保部门参加,30万市民不开车,以绿色方式出行。2007年9月17日以“绿色出行、绿色交通、绿色奥运”为主题的首届北京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启动,2008年6月23日北京市政府发布“致首都市民的一封信”,倡导并恳请市民积极选择“绿色出行”方式,践行“绿色奥运”承诺,以及“单双号”“每周少开一天车”等交通限行措施的实施,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响应。
北京市还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便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例如:每年的交通安全宣传日,数万名首都交警、志愿者等走上街头,在全市各区县的数百个宣传站,向群众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交通部门开展征集“温馨交通安全提示语”活动,激发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主动性;制发《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科学规范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等等。
8.在挪威,任何驾驶员开车,被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5%,一律关3个星期禁闭,初犯吊销驾照1年,5年内重犯者永远吊销驾照;在日本,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2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为饮酒驾驶员提供车辆的人、同乘者和供酒者的责任;在美国,酒后驾驶属于刑事犯罪,按照大多数州的法律,成年人体内酒精浓度超过0.08%,可以将其当场逮捕,轻则会被暂扣驾照和处以罚款,重则会被投入监狱和永久注销驾照;在法国,对酒后驾车要根据情节处以135-750欧元的罚款,驾照被扣6分。如分数全被扣除,将取缔驾照且6个月后重考,如醉酒驾车,将面临2-4年牢狱之灾和4500-9000欧元的罚款。
在我国,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0.2%、小于0.8%,属于酒后驾车,可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0.8%属于醉酒驾车,可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相对上述国家,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要宽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