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成无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照安排从面试题库系统试题组中任选其中一道试题,计算机打印出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4年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6月15--25日)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面试结果录入是否有误。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证时间为7月15日—20日,领证地址为普陀区枣阳路108号普陀区少年城,具体情况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中相关领证公告。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于每年2月下旬、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3月1日-10日、秋季9月1日-10日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海教师考试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海教师考试网(http://sh.zgjsks.com/)相关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