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学校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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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exam.com 2011-2-25 14:45:04 【字体:小 大】 |
(一)、招聘的时间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的时间为2月下旬至3月中旬结束。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的工作于3月底结束。 (二)、招聘的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采取面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3月15日 2、有应聘意向者,报名方式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应聘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 2、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历、文凭、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招聘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长、纪检监察负责人等人组成。 (二)、面试的方式 1、学校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方式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按照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学校在21世纪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为招聘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58856080手机:1896419384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00号 邮编:200135 邮箱:zhaopin521125@163.com
上海市医药学校 二O一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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