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原则上招录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中小学:招录本市在职教师,原则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级骨干后备以上骨干教师、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条件;招录外省市在职教师,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幼儿园:招录本市在职教师,原则上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师范类可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招录外省市在职教师,原则上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幼儿园招录少量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单位从事幼儿教育2年以上、经区教育局专家组考核合格的社会人员。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详见《2012年闵行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三、招聘办法
1、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直接与招聘学校联系、报名;
2、经招聘学校考核、推荐,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应聘者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专业考核程序后,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3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资格证书等各类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并提交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
五、相关事项
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闵行区教育信息网站(http://rczx.mhedu.sh.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聘用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2012年闵行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闵行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教育系统各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