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用等方式进行。
(3)最后综合总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原则计算)。综合成绩设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体检
通过考试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3126060、63126020
监督电话:2311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