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第三批2位同志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李敏
女
文字秘书
上海市科委
李今
女
教育研发与实施
上海市科委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68622000
监督电话:23112517
上海科技馆
2018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