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转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五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单位
1
彭晓云
女
孕产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
胡淑怡
女
妇女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3
李淑芳
女
儿童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4
张丹丽
女
儿童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5
范崇纯
女
护师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联系电话:32576353
监督电话:32576221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