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时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上级主管部门 |
最高 学历 |
最高 学位 |
毕业学校或 原工作单位 |
总成绩 |
1 |
黄琦 |
男 |
上海市教育 评估院 |
行政部门 项目主管 |
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 |
本科 |
学士 |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优秀 |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21-54041353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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