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综合管理本县退休干部工作,对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699933
八、人才开发科
1、负责本县人才开发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制订,负责崇明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2、综合管理本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对本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进行指导管理,负责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3、负责本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的继续教育。
4、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实施全县人事干部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5、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合同综合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696363
九、医疗保险科
1、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的资格初步认定工作;协调辖区内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征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定点规划、资格初审;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辖区内各个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经费总额预算,年终清算以及年度转接工作。
5、负责接受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并进行初审;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费用情况的监控工作。
6、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乡镇医保服务点医保计算机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7、管理辖区内机关公务员集中管理的医疗补助工作,管理原公费医疗人员特殊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等)。
8、负责市医保办下拨的医保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落实辖区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及医疗费综合减负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工作。
9、负责辖区内有关医疗保险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险宣传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各个乡镇医保服务点的业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市医保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59629840
直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崇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进行的举报、投诉。
4、依法制止、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联系电话:69693089
二、崇明县就业促进中心
1、负责县就业服务工作平台软件开发、信息维护,指导乡镇服务机构及就业援助员做好平台功能的应用工作。
2、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登记和劳动者求职登记,收集和发布岗位信息,提供岗位信息查询服务,匹配供需双方信息,开展专业人员职业介绍工作。
3、开展就业政策的咨询服务和宣传工作,受理就业补贴申请。
4、负责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就业援助员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
5、做好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能工作。
联系电话:69693792
三、崇明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2、承担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具体事务。
3、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其人员的培训。
4、承担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并负责对其人员的培训。
5、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和有关政策规定,运营、增值养老保险基金。
6、做好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7、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础档案、并搞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69617942
四、崇明县征地劳动力事务中心
1、办理征地农业人员安置及户口农转非手续。
2、组织实施本县征地养老人员的管理和养老费的征收、发放工作。
3、组织实施本县征地养老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
4、负责本县征地安置工作政策宣传、监督和指导。
联系电话:69693101
五、崇明县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1、负责综合保险的具体管理:主要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的用工、退工登记,综合保险卡和外来从业人员劳动手册的发放,征缴综合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的劳务纠纷调解,综合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办法的审核工作、用退工登记工作等。
联系电话:59628684
六、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
1、雇员派遣服务。
2、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服务。
3、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服务。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5、集体户口挂靠服务。
6、户籍人才引进服务。
7、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服务。
8、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受理服务。
联系电话:59621047
七、崇明县退休干部管理所
1、负责为本县县管退休干部(包括市垂直管理单位委托的相关退休干部)提供管理服务。
2、指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走访慰问活动。
4、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5、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本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福利等有关规定。
6、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的收缴和使用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699933
八、崇明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1、受理有关医保政策咨询,来电、来访、来信接待。
2、个人帐户信息查询,医保政府网站个人查询密码的登记及变更。
3、医保卡的新增、补办、勘误、核发、修复、更换、挂失、回收。
4、就医记录册的发放、补办、更换。
5、离休干部医疗证申领、换发及转诊。
6、参保职工的门诊大病登记工作。
7、参加个保人员住院、门诊大病登记。
8、参加镇保人员住院、门诊大病登记。
9、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治疗就医管理。
10、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包括外埠医疗费报销等。
11、参保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外出门急诊就医费用零星报销。
12、受理综合减负以及低收入困难人员减负。
13、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
14、参保人员就医关系管理及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相关信息的变更。
15、住院高额、门诊大病、家床和计划生育费用审核。
16、门诊高额费用、就诊次数异常、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的审核。
17、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日对帐监督审核。
18、医院医疗费初审、结算。
19、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代码审核。
20、公务员医疗补助结算、支付。
21、卫生系统医疗补助结算、支付。
22、市民互助帮困计划推进与落实。
23、医疗机构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维护。
24、乡镇社区医保服务点综合管理。
25、其他相关的医疗保险业务。
联系电话:39612041
九、崇明县培训鉴定指导中心
1、负责对每个补贴培训班级的督导评估。
2、负责培训单位师资的跟踪管理,网络操作的管理,各职业工种(等级)教材、题库、鉴定站所日益提升更新后对培训单位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3、负责技能鉴定中的具体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6961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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