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于2013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20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总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58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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