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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2011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考录通知
来源:太原人事考试网 2011-7-1 13:48:09 【字体:小 大】

三、考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日至9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2)报考人员只能在全市范围内报考一个公务员职位或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得兼报。

  (3)以县(市、区)为单位,招录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

  (4)考生于2011年7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考录资格。

  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各报名点报名期间联系电话如下:

  小店区:7176160,迎泽区:2020736,杏花岭区:3382140,万柏林区:6049154,尖草坪区:5648132,晋源区:6592822名,阳曲县:5521422。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携带各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11年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山西省2011年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于7月11日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考,面试和考核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申论共两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进行。

  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考试》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面试: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 1的比例,分职位分别按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在职村干部和在职社区干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核: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分职位分别按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在职村干部和在职社区干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四)体检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初任培训

  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监督电话:0351-2020943

附:

1、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doc

2、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1年太原市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配表.xls

太原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

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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