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事局
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资格复审延期和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延期
对报考南充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乡镇司法助理员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延长至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6:00。所有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12月24下午6: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2008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到相关单位(报考人民警察的考生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报考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考生到市司法局政治部;报考市级机关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报考县乡机关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市、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凡属特殊报考者,还必须提供以下手续:
1、 报考已明确招收范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8年12月25日下午6:00前结束。
二、面试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2008年12月25-26日凭报考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到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交费(80元/人)。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面试报名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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