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公布2008年下半年遂宁市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级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月15—16日(每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281号,中央商务区新世纪三楼)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务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近期1寸证件照片)、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各复印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应同时提交本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原件。报考综合管理职位(2)和公安专业职位的大专生必须同时出具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原件。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递补。
2、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一概不予受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将按规定进行递补。复审期间电话未联系到的递补考生,由遂宁市人事局于2009年1月16日22时前在“遂宁人事人才网”上公告,递补考生务于2009年1月17日12时前到遂宁市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不再递补。
(四)面试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规定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除综合管理职位(1)女生(代码:8080102)和公安专业职位女生(代码:8080202)考生外,其他职位(代码:8080101、8080103、8080104、8080201)考生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及时到现场设置的“抽签登记处”抽取面试组别并登记。逾期不抽签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进入面试考生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18日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由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电话:0825-5866011;0825-2510032。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