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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报名须知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9-9-1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5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6日18:00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指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1日,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二)加分项目
1.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4楼403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交材料。
(三)笔试安排
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10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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