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或《藏语文》(要求加试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不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 +《申论》成绩×22.5% +《彝语文》或《藏语文》×15%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任意一科缺考或违纪者不进行排名,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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