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等人员,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指定医院,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
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审核、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后(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或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者,或破坏、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九、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达州人力资源网发布。
(三)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解释。
咨询电话:0818-8096015 监督举报电话:0818—8096006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