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交通运输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6、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人:许冉 电话:028-8552604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