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各招录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南充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考场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川德阳市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甘孜州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达州市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遂宁2012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四川自贡市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资阳市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成都市2012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四川省乐山市2012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公安职位)拟录用考生的公四川省峨边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四川省2012年关于资阳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补充公告2012下半年四川公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2012四川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成绩查询时间四川省2012年乐山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四川省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四川省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