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试用期人选,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取消入围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试用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行为,可向自贡市监察局、自贡市公务员局举报。 举报电话:0813- 2202366、2204158 附:《自贡市公安局2012年遴选汇东新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联系人:钟修贵 联系电话:0813-4703507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