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手续 (一)面试通知书; (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面试要求 (一)考生须于1月12日上午8:1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候考;8:30仍未报到者,不准进入市实验小学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三)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行为处理。 (四)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肩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六)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4号令)处理。 附:绵阳市工商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