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3、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4、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体检人员报到时间、地点
2013年1月17日上午7:30前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十二楼会议室报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附:1.《内江市检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考分及排名表
2.《内江市检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