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工业化长足进步,特别是沿海等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加快实现了从以农哺工到以工补农的战略转变,解决二元结构导致的问题,既日益突出又有了必要的条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中央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大了扶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力度。费改税,农村电网改造和城乡同网、同价,乡镇公路建设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村发展的环境,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5.30年前,一场发轫于农村的经济改革,拉开了中国全方位改革的序幕。
30年间,农村改革不断深入,领域不断拓宽,新一轮改革中,农村改革的方向何在?
2007年6月,先行探索的任务落到了成都和重庆身上——国务院批准重庆、成都两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由于具备城乡二元结构的典型特征,成渝的探索,无论经验还是教训,都会对其他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提供重要的参考。
十一届全国政协抓住了我国“三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的主要议题,进行了充分的视察和调研。
(1)在重庆涪陵的一家生猪养殖场,农民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在保证每亩收入不低于800斤稻谷、现金入股年回报率不低于10%的前提下,他们还受聘成为园区工人,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获得数百元的工资收入。在重庆和成都的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流转出来的土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有的让出了自己的宅基地,住进了政府统一规划的通水、通电、通气的生态“新村”。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能有效解决单一农户分散经营的弊端,从而为发展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
有政协委员们认为,不论是哪种方式,都应该坚持6条底线:坚守基本法律不违背、耕地保有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粮食产量质量不降低、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生态环境不破坏。
经过视察和调研,视察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扩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试点,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农民权益;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相应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编制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耕地,防止把农村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到大城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