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教师资格证书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业高中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件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本人毕业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本次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所有证件,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教师招考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914-231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