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市上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到达资审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个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资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资审机构。
3、应聘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作出诚信承诺。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资格复审现场电话:33561519
咸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