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一)职(岗)位查询。
各遴选(选聘)职(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本公告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党建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8日18:00。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8:00至12月29日18:00。
2.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推荐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3.考试不足开考比例职(岗)位人员的改报。
各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遴选(选聘)计划或取消该职位。对于因取消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于12月29日归口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岗)位或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8日8:00—1月9日24: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