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的准考证原件及同一底板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4、考生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有关事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于10月26日在县人社局进行三次资格审查,届时,请初选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
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