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学院将于2014年7月1日在校园网主页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员,务于2014年7月4日上午8:30—下午4:30前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A319室)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时,均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核减该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英语、教育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广播影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2014年7月5日9:30—11:30)。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经监考同意暂时离开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场均应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评卷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4、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达1:3比例的,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在校园网主页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二)面试
1、面试采用面谈答辩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每个面试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且本院评委不超过1人。
3、面试成绩合格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校园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排名顺序。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人选名单(面试不达1:3比例的岗位,总成绩需达到75分)。
五、考核、体检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对考试合格应聘人员的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示、批复。
七、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档案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八、监督与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按规定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指导,并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2772071。
九、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检、人事、教务等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笔试、面试等工作。
附件:
1、山西传媒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