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定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为2018年2月3日(星期六),体检人员须于2018年2月3日早7:00在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参加体检,迟到2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
5、体检人员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6、对体检结论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7、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8、体检人员每人带480元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
9、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应保持平和心态;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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