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暂行办法》实施三个月的试用期后办理录用手续。
陇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附件:2013宝鸡陇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