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岗
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
2、新聘用教师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流动。
3、报考诏安县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网上报名,但不用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可根据该县各类学校需求,任其在城区或农村选择相应的学校任教。
4、本方案由有关县(市)教育局或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有关县(市)教育局和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附:漳州市部分县(市)小学英语、信息技术教师专项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龙海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531041,监督电话:6552758
漳浦县教育局:咨询电话3103592,监督电话:3103769
云霄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532201,监督电话:8535176
诏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3339843,监督电话:3321008
平和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233920,监督电话:5263329
漳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