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聘用的协管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区住建局与其签定合同,合同一年;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待遇:协管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并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食宿自理。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蕉城区住建局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