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于网上报名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所署专业不符的以下3名考生,取消资格,进行递补
上级主管单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毕业院校 该岗位专业要求 网络报名所填专业 毕业证书所署专业 学历 学位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永春县城镇规划设计室(05) 专业技术岗位(01) 陈晓佳 女 1991-11-13 泉州市 汉族 福州大学 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永春县民政局 永春县安康医院(01) 专业技术岗位(05) 施明华 女 1990-11-30 永春 汉族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护理学 护理学 护理 中专及以上
永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永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关工勤岗位(01) 黄少彬 男 1985-10-02 永春 汉族 鸡西大学 会计与审计类 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公示期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联系电话:0595-2387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