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报名材料各1份,请按序装订成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4、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等有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1周左右公布在福建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请适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农业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农业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等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定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411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6917
联系人:王小姐、陈先生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农业厅和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农业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6909(驻省农业厅监察室),0596-2615307(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2.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