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在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09年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招聘简章》)接受应聘者报名,并完成资格条件初审工作;
二、收取报名费80元并向应聘者开具“2008年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费暂收款凭单(缴费联)”;
三、汇总上报本单位报名者信息并发送邮件至GKZP@163.COM,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1月14日上午(报名信息汇总表可从厦门人事网下载);
四、如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不到5:1的,请于1月15日前将所有报名者的报名资料送至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审核;
五、1月19日至1月20日,接受考生报考信息更正申请,确认、汇总后于1月22日前将更正内容通过传真(5034656)或邮件反馈至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
六、1月21日,将收取的报名费统一交给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联系电话:5156227,联系人:小高;
七、2月9-10日,携带应聘者的报名表、同一底片一寸照片(2张)等资料,到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制作准考证。核对本单位考生准考证信息、张贴照片、盖钢印,并领回准考证及报名费正式发票;
八、2月13日,向考生分发准考证及报名费正式发票;
九、面试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
十、选派面试主考官并上报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
十一、组织体检、考核工作;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