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之前,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将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六、技能测试
(一)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专业笔试。
测试内容:报考软件应用开发岗位为软件开发(J2EE)相关知识;报考纳税咨询岗位为税收、会计、法学、国际经贸等专业知识。
技能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
(二)时间、地点
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通知。
(三)成绩查询
技能测试结束后若干个工作日之内,考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技能测试成绩。
(四)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核
面试之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进行资格复核。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有权审批机关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报名材料。
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将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并发布面试通知。
八、面试
面试由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九、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的2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
十、公示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专业工作经历:报考者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二)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招聘岗位信息、笔试及其成绩查询、拟聘用人员公示将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予以发布,其它考务信息均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