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办法
1、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线上考生少于计划数的3倍也可以进行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招聘岗位要求硕士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二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2、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岗位,考试成绩与汉族考生相同的,优先录用少数民族考生。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需核对报考者个人人事档案,考生应注意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两天以上。
七、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
按照连委办[2005]69号《关于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实施,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邀请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监督。
九、其他事项
1、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春季)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大学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3、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
4、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及考试费用:80元/人。
6、未尽事宜,请咨询连江县人事局。
联系电话:0591-2623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