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厅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计算机工程、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网络建设与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业务,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和市监察局驻市经济发展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法学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环境保护类、工程建设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二年以上法律、经济、党务、行政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经验,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市纪委、监察局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法学类专业毕业,或有二年以上法律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工作和调研协调能力,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下载填写《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本人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1—2篇。(有关材料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也可邮寄。)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北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1103室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电子邮箱:sjwgbs2012@163.com
联系人:苏少毅、戴慧龙,联系电话:5052368(传真)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其它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后,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3的比例取前三名确定为面试人选。
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组织考察、体检和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
2、按照选调程序选拔,经考察研究后,认为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暂时空缺。
3、根据有关要求,入选者须借调3个月,借调期间表现良好,经考察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经市纪委研究后,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4、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