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办法
1.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加奖励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上笔试成绩加奖励分后成绩相等,则学历高优先)。奖励分按如下标准予以评定:
(1)经资格审查小组确定通过选举当选的在职居委会两委成员的正式人员奖励5分,参加过“三支一扶”的奖励5分,此证明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2)2009年以来获得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的(以原件为准,在报名时提交)分别以3、2、1分计入奖励分;获得多次奖励者,以最高级计算奖励分,表彰奖励分只计算一次。
3.根据笔试、面试相加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分数较高者优先)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足额为止。体检合格后,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后,提交镇党委研究确定。
4.确定和推荐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聘用后,由镇统一调剂并向社区居委会推荐,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然后必须依法参加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当选后正式录用,如无法当选者,由本人自行负责。
七、职位要求及相关待遇
1.任职期限:竞聘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中当选的,则作为居委会成员参与居委会内部的工作分工,其任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须按统一要求参加换届选举,如继续当选者可连任,无法继续当选者,则视同解聘。
2.当选者要求做到服从组织分配,能够吃苦,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罗区下发的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中共西陂镇委员会、西陂镇人民政府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