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和聘用单位确定后,在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和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为准。
2、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8月10日(笔试考试结束后7天内)之前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党群科、市公务员局考任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执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本公告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告(党群口岗位).xls
公告(政府系统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