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社保中心工作,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1.工资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试用期工资约14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区社保中心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
2.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区监察局)。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