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考生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准备。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2013年4月9日文档附件:厦门市2013年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党群系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