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二) 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三)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有提供集体宿舍。(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区监察局)。(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1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