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手续办理 2013年8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湖委办〔2012〕106号)办理相关人才引进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涉及年龄、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三)湖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湖里区教育人才办负责解释。 厦门市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13年6月4日 文档附件: · 附件1: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doc · 附件2:2013年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 附件3:2013年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