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确定人选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福建人事人才(HTTP//SY.FJKL.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3.经考核批准聘用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任3-5年(含试用期)。
六、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厅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535804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