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应先取号等候,听到叫号后依次到相应窗口办理,等候时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喧哗,不在窗口围观;
(二)需办理落户厦门的,未交落户申请表的,请填写《厦门市公务员落户申请表》(可从厦门人事网下载);
如考生已有户口迁移证的,请带上户口迁移证;办理手续详见《公务员落户指南》(现场领取)。
落户证明信有效期为半年,落户申请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本人自愿不通过考录方式迁移户籍的,报到时应提交个人声明,需本人签名并到报到现场确认,今后户籍迁移自行解决。
(三)在办理报到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将根据规定停止其报到手续办理,取消录用资格,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3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