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闽侯县卫生局、闽侯县公务员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招聘人选,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单位。考生放弃招聘资格的,该职位根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和个人意愿顺序递补。
①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委托福州市卫生局组织。
③考核由闽侯县公务员局、闽侯县卫生局共同组织。
5.聘用规定
所聘人员由闽侯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并予以入编。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闽侯县卫生局 闽侯县公务员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