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五、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六、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答:参加西部计划,会给每一位志愿者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将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十七、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期至3年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1年服务期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十八、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十九、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7月26、27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