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60209593联系人:王鸿丽
招聘投诉电话:60209899联系人:王作民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3联系人:任慧武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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