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1、2013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2、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者;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时未能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者。
五、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务电话: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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