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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18第一批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
人社局发[2011]10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 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
展 2018 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
相应学位;
4.报考医师岗位须具备报考医师资格学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
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 博士研究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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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
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1:2018 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天津市第
一中心医院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
2.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
信息网站( wsjs.tj.gov.cn )、 天 津 卫 生 人 才 网 站
(
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
www.tj-fch.com)发布招聘
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3. 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两种方式。
( 1 ) 网 上 报 名 : 请 投 递 至 专 用 邮 箱 , 邮 箱 地 址 为
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
聘岗位-博士-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版;
③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扫描件 PDF 版;
④往届博士生需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
PDF 版。
4.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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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
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
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
绩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
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
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
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
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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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上报市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
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岗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2:2018 年市卫生计
生委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招聘计划
表。”
2.招聘范围
(1)2018 年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2)2016、2017 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
遣手续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
信息网站( wsjs.tj.gov.cn )、 天 津 卫 生 人 才 网 站
(
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
www.tj-fch.com)发布招聘
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
流程、热点问题等信息。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
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
www.tjw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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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25 日下午
17:00 止。
缴费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25 日晚上
24:00 止。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 月
20 日下午 17:00。
笔试时间:2018 年 1 月 20 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
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上午登陆天津卫生人
才网查询。
报考人员正式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报
考指南、热点问题等相关信息,并主动通过电话咨询或前往我
单位人事部门现场咨询方式,确定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
岗位的招聘条件,待我单位确认后,再选择报考我单位的相应
招聘岗位,否则若因不符合我单位所规定的招聘条件,报考人
员擅自报名参加考试后,而被禁止进入面试或录用的,责任自
负。
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
密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
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
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任何信
息。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有效报名,可在规定时
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以外打印的准考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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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 1:3,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
位的招聘。
5.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应聘
岗位分为卫生专技岗和非卫生专技岗。
(1)笔试
①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能力考试两个科
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20%,卫
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30%。
笔试成绩计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0%+卫生专
业能力考试成绩×30%。
②非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
向测验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成绩计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
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
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小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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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
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
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
(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
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
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
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
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
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
试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
卫生专技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
测验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非卫生专技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
向测验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
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
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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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
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
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
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
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
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
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上报市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
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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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
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
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24 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3626131
联系人:毕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附件 1:2018 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博
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附件 2:2018 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硕
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17 年 12 月 12 日